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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黑车”该如何根治

1998-10-01 来源:生活时报 焦成明 我有话说

“黑车”已触及到8万多名出租车从业人员的“饭碗”,司机弃明投暗开“黑车”将危及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——

目前,北京出租汽车市场非法运营的“黑车集群现象”,似“滔滔洪水”冲破了首都出租汽车市场的“堤坝”,使出租车行业的8万从业人员和上千家出租车企业合法经营受到冲击,“黑车集群现象”已泛滥到必须根治的地步。

发挥政府调控职能,亮出依法治“黑”的“尚方宝剑”。众多出租车企业强烈呼吁北京市政府要把打击“黑车”列入市县议事日程,发挥政府行为,行使对出租车市场运行的管理和调控职能,净化和规范出租车市场的运营秩序,清理和制止非法运营的组织和行为,维护出租车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在出租车调价出台后,伴随两万多辆“面的”隐退而让出的市场空档,会给“黑面的”以可乘之机。各主管部门联手出击。对付屡禁不止的“黑车”群体,必须依靠合成作战、部门联动、重拳打击,方能奏效。全市性打“黑”各区县政府、公安、交通、工商、出租汽车管理局、治安巡警、各新闻单位等都要派人参加,统一思想,统一部署,持久作战,统一行动,分区划片,明确任务,各负其责,组织几个战役,划分几个阶段,齐抓共管。做到:全市行动与区县行动相结合;集中打击与分散打击相结合;持久作战与分阶段出击相结合;重点地段稽查与游动巡查相结合;公安、交通昼查与治安巡警夜查相结合;联合行动与新闻舆论相结合;一线作战与后勤保障相结合;启动奖罚机制,规范打“黑”行为。

扣车、罚款、摘牌。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”。打击“黑车”,既要方针正确,又要措施得力,具体政策有以下几点:对查获无误的“黑车”可视初犯或重犯情况,扣车30天至90天,罚款1万元至3万元;对屡犯者可从重处罚,摘掉其车辆牌照6个月,并按上限罚款处罚;对伪造出租行业证件、伪造门饰公司纹涂、伪造出租行业专用发票,要坚决打击;对非法购置出租车顶灯、计价器、专用发票,要一律没收;对未经出租行业主管部门审批,擅自组队经营或变相经营出租车业务的单位,要依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1号公告,吊销其营业执照,没收其非法所得;对非法制造、非法贩卖真假出租车车牌和出租车专用证件的窝点,以及盗窃、购买真假出租车车牌和证件的违法行为,除强制没收外,要从重从快进行处理,对涉及犯罪的人员要送交公安机关依法严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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